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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物「卡關」泛指商品在經過海關的時候,因為各種原因無法順利通關。
常見的卡關原因包含:
C3 通關方式又稱「跳C3」、「抽到C3」,基本上可以看成通關會卡很久的一種方案。
根據財政部關務署,通關方式共有C1、C2、C3共三種。
其中C3是屬於最嚴格的查驗通關選項,由電腦系統按照進出口廠商等級、貨物性質、承攬報關行等條件進行篩選。
除了以上條件之外,實務一般認為還有以下幾種因素,可能導致觸發C3的機率大增:
根據 JKL 美國代購的經驗,一般紀錄良好、正常貿易的進出口廠商,整體而言抽驗到C3的機率大約在 10%~20% 左右。
而其他情況的C3機率大致如下:
由於此時貨物的通關流程多半掌握在海關、或者是報關行,以及其他經手人(如代購業者)的手上。
建議最好的方式,就是盡力配合提供商品的資料文件,如型錄、清單、照片等,並且保持禮貌與耐心的等待。
由於海關依法有查貨的權利與責任,而報關行、代購業者等經手人幾乎不可能從拖延、卡關當中得到好處,所以非常不建議用不理性的方式看待。
常見的不理性行為例如:頻繁催促、口氣不悅,甚至是謾罵、要脅提告等。
因為這樣導致經手人協助快速通關的動力與耐心大減,最後很可能還是造成對當事人不利的結果。
C2 是相對較為不順利的通關方式,根據規定,C2 是「文件審核通關」,貨物進口過程中會特別針對相關文件:
做進一步的檢查。
報關人在連線報關後,在隔天海關辦公時間之前補送書面報單及其他有關文件正本,審核相符之後可以通關放行。
「C2 通關」需要檢驗的商業發票和裝箱清單
C2 通關詳細流程圖(比 C1 來得冗長繁瑣一些)
C1 是最順利的通關方式。
根據規定:
C1 為免審免驗通關,進口貨物在完成繳納關稅手續之後,就可以憑放行通知和提貨單到貨棧取走貨物了。
通常貨物從開始通關到放行,只需要短短數天以內即可完成。
C1 通關,整個過程大約只要短短幾天就能完成
依直覺來看,海關應該是一個幫助民眾與國家,確保商品安全、為通關貨物把關的單位。
照理來說,如果有適當規定,那麼就按照流程正常執行就好;只要乖乖照著規範走,海關都應該要正常「放行」才對。
但實務上往往事與願違:
通關過程充滿著非常大的灰色與模糊空間,所適用的規範和實地操作,對於沒有經驗的人來說可以說是一個極度不透明的「黑箱」。
由於法規繁雜,貨物查驗的篩選與判斷大幅仰賴「人力」的介入。
各種貨物類別、不同地點的關卡鬆緊、經手的人員是誰,都可能導致截然不同的判定結果。
每一次通關實務,可能都是「報關業者」與「海關人員」之間的角力戰場。
資歷有限的報關業者也許順利通過幾批查驗,但萬一遇到卡關難題就可能陷入苦戰,而貨物的關係人就必須承擔卡關的後續責任與後果。
同樣的狀況,經驗豐富、老練世故的報關業者,很可能得以運用各種技巧來化解卡關危機。
但這並不能保證他下一次遇到不熟的貨物類型和新的承辦人,也能有同樣的好結果。
各單位的規定多如牛毛,每個機關與部會可以在各種時間頒定出不同的法令,但真正執行與操作關務的,卻一直都是「海關」。
同一個規定對專門的單位來說很可能是再熟悉不過了,但對海關而言卻可能完全相反。
比如材料包含「玫瑰木」的樂器,在字面上可能是歸在「瀕絕動植物列表」、沒執照就不能進口的名單中。
但是制定規範的檢疫局承辦小姐,早就知道那不過是廠商習慣取的「俗名」,跟實際上快絕種的「豆科、黃檀屬玫瑰木」毫無關聯、而且解釋無數次了。
甚至在近年的修法裡,那些材料只是作為樂器其中一小部分的時候,就可以符合規定不用再檢驗,但海關可能對此毫無所知。
所以看到這樣的貨物依然要攔下通報,要求進一步檢驗證明等,造成卡關。
這時候,海關有依照各單位規定查驗的職責、卻沒有制定檢驗規則的各單位權力;
其他單位則是只負責訂定規範、不負責查驗。
這時候,除非是熟悉樂器、清楚最新規定的海關,否則沒能即時更新國際修法的規範,就會造成無謂的「卡關」現象。
絕大多數的卡關也發生在「多個單位互相牽制」的情況。
一個平凡無奇的鐵架輪床,上面再加上泡綿墊、支架,就會被歸類在「家具」類別。
而「家具」在海關稅則當中並不具備任何簽審規定,是可以自由通關的貨物。
但是,「國貿局」的某篇公文把這項「家具」歸類在「醫療器材」當中的「擔架床」。
而擔架床依規定需由「食藥署」來進行判定,是否移交給「地檢署」審核有無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。
在這一連串流程當中,每個機關和其他單位都是完全不同的機構,但一個單位下了某個判斷,就可能需要轉移到另一個單位進行處置。
各個單位之間,彼此互無關聯、卻又互相牽制,因此造成卡關。
此時如果是身為貨物的關係人,就只好在這些單位之中苦苦周旋、尋求解套。
一般來說,卡關之後會遇到幾種結果:
常見的權責單位 ——
地檢署:
若是牽涉刑法的進口行為,如管制藥物、違禁品等等,就會移送地檢署。
可能的案例包含:癌症患者為了想減輕痛苦,請國外親友代購 CBD 郵寄到台灣,如果成分含量不慎違反藥事法,最嚴重可判有期徒刑。
國庫署:
在台灣菸酒管理是屬於財政部國庫署,若有違反相關規定,將由國庫署負責,進出口菸酒類產品的規定也可在國庫署網站中查詢
標檢局:
標準檢驗局屬於經濟部,其中一項業務是商品檢驗,像電視、電腦、烤箱、安全帶、嬰兒座椅、推車等都是屬於應施檢商品,進口時應該依商品檢驗法規定完成檢驗程序。
一般如果是購買一台自用的比較不會有問題,但就曾發生過媽媽們從美國團購三台嬰兒座椅寄回台灣,進口時就違反了自用限額的規定。
農委會檢疫局:
如果進口動植物、肉類等產品,要特別留意是否符合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規定,常見的違規是進口寵物食品、罐頭類食品等,比如說中國為非洲豬瘟疫區,若是從中國進口豬肉相關的產品就違反了規定。
國貿局:
經濟部國貿局主要負責進出口大方向的規定。日本大創百貨 2015 年因進口核災食品,遭國貿局處分停止輸入貨品六個月。
智財局:
智財局主要是審查進口的商品有無侵害商標有仿冒疑慮等,沒有品牌的商品查驗風險較高。
之前就有發生廠商向中國進口一批迪士尼的手機殼,但因被迪士尼控訴是仿冒品,因此貨物被扣走七千多個,還打上了官司
NCC(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):
NCC 主要掌管藍芽、無線射頻、Wifi 等商品的進口控管,例如從國外購買具有藍牙 Wifi 等 3C 商品時,單次購買兩件以下免辦進口許可證,但有消費者不清楚規定,一次從國外買了三台投影機就違反了規定,光是處理卡關問題就非常頭痛。
提供商品型錄給海關
這是給海關確認稅則用的,因為有照片、有型錄就可以更有資訊判斷應該分配在哪一個稅則裡面(稅則預審可以降低稅則風險)。
商品型錄需要是中文,這是給海關清關用途,就算是自用或是沒有販售也需要準備,一般包含: 品名 商標 產地 材質 功能(功率規格)
通關放行
卡關後「退運」,顧名思義,就是把貨物「退到原來寄出的地方」。
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,退運並不是簡單提出就可以了,必須將原貿易的整趟流程全部重新再跑一遍:
退運申請 → 出口報關 → 執行「押運」 → 貨物出口 → 貨物運送 → 寄件處重新處理「進口報關」...... 等